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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财政局回应房地产异动:炒房者扰乱市场秩序
时间:2017-03-30 12:01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浏览:人次
今(13)日,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我市调整自己住宅房产税方针答记者问。
新闻发言人:重庆市委、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,仔细贯彻落实中心房地产调控请求,房地产商场供求关系平衡,房价整体平稳。但是,近期,我市主城房地产商场呈现异常现象,单个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报价呈现异动,引起市外少量妄图炒房者跟风。 记者:对于这种情况,政府将进一步采纳哪些办法? 新闻发言人:鉴于此,市政府决议修订2011年实施的《重庆市对于展开对有些自己住宅征收房产税变革试点的暂行办法》和《重庆市自己住宅房产税征收办理实施细则》(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),将“征收目标”中的“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、无公司、无工作的自己新购的第二套(含第二套)以上的一般住宅”调整为“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、无公司、无工作的自己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一般住宅”。调整后的自己住宅房产税方针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发布,自2017年1月14日起实施。 记者:采纳这些办法的意图是什么? 新闻发言人:坚持房地产商场继续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市民利益,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“炒房”牟利增加了自住购房成本,打乱了商场环境,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购房的权益。这次将自己住宅房产税“征收目标”中的“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、无公司、无工作的自己新购的第二套(含第二套)以上的一般住宅”调整为“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、无公司、无工作的自己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一般住宅”,即是对于近期我市主城房地产商场呈现的异常现象,遏制“炒房”牟利行为,引导合理商场预期,保护房地产商场平稳继续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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